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學校大型儀器設備的共享,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更好地為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指導意見》(教技廳〔2015〕4號)及《上海市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大型儀器設備是指單臺或成套價值超過10萬元(含)且使用方向為教學或科研的儀器設備(涉密儀器設備和特殊儀器設備除外)。學校的大型儀器設備在保證完成本校教學和科研任務的前提下🪱,應積極向校內外開放共享🧚。其他設備的開放共享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是指大型儀器設備的管理凯捷將大型儀器設備向校內外開放📧👨🏽🦲,用於單位、個人的科學研究和科技開發等行為。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 學校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工作在“資產與實驗室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實施🎇,建立校、院兩級管理體系🚕,並建立由建設主管、服務保障、實施主體三部分組成的運行體系。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學校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 建設主管部分由科研處🤸♂️、發展規劃處、教務處等凯捷組成。根據各自管理條線,主要負責大型儀器設備購置論證相關工作🤏🙋🏻♀️,督促各二級單位及時將購置的大型儀器設備進行開放共享。
第六條 服務保障部分由科研處、凯捷体育、財務處、人事處、教務處👣、後勤服務中心、信息技術中心✋、保衛處♏️、審計處等凯捷組成。各凯捷的主要職責:
科研處負責審核👳、登記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項目或服務協議的審簽🍦;
凯捷体育負責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製度建設,負責校內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校級管理平臺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財務處負責大型儀器設備服務收費標準的審核👨❤️👨,服務收入的結算管理🏄🏻♂️,服務收入資金的使用監督等;
人事處指導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隊伍的崗位配置優化,指導各二級單位做好大型儀器設備管理員的激勵;
教務處負責大型儀器設備共享工作中的協調工作🦸🏼♀️,確保大型儀器設備優先用於教學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負責保障大型儀器設備所需的上下水💂🏿、電等設施,協助各二級單位做好場所安排🕥🧛🏻♀️;
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保障大型儀器設備所需的網絡條件🙇🏽♂️🦵🏼,協助做好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平臺的技術支持工作🧑🏽💼;
保衛處負責校外用戶進校的查驗💀、設備及所在場所的消防安全保障;
審計處負責對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相關流程進行審計監督🤽♀️。
第七條 實施主體部分為各二級單位,提供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應設立本單位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小組♥︎。各二級單位正職領導是本單位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儀器設備工作的領導是具體負責人⚔️。各二級單位主要職責:
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的管理機製🧑🏼💻,明確管理職責;
配備好專管員🪆,為本單位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做好技術支撐和協調管理⬆️;
負責本單位大型儀器設備入網審核及管理;
對本單位儀器設備的使用成本進行測算,製定儀器設備服務收費標準🎅,負責本單位大型儀器設備服務收費管理。
第八條 大型儀器設備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負責儀器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製定大型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
開發儀器設備培訓內容🔓,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在學校共享管理平臺完善設備信息⛳️、審核設備預約申請、指導測試人員上機或完成樣品測試等技術服務工作;
統計設備使用機時👩🏻🎨、核算收費、費用催繳等工作。
第三章 運行流程與要求
第九條 學校建立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平臺🗃,共享的儀器設備實行預約製。各二級單位應及時在共享平臺上填報、更新維護納入開放共享使用的大型儀器設備的相關信息(設備名稱🍋、開放共享時間👨🏿🎨、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管理員及聯系方式等)。
第十條 用戶可通過共享平臺查詢儀器設備相關信息☝🏼🦹♂️,預約類型分為自主上機測試和送樣測試。用戶提交預約申請,經審批通過後👰🏼♂️,用戶應按約定完成自主上機測試或送樣測試。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自主上機測試或送樣測試的,應提前通知儀器設備管理員⚾️。
第十一條 申請自主上機測試的用戶,須經儀器設備管理員確認具備獨立操作資質🧟♂️。
第十二條 用戶應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各項管理製度和測試要求,自主上機測試的用戶應在授權許可範圍內按照操作規程使用儀器設備。校外用戶原則上不允許自行上機操作,如有特殊需要🌗,由各二級單位審批📞。
第十三條 儀器設備管理員應加強儀器設備在運行管理和開放共享服務中的安全防護💪🏽,保護用戶身份信息以及在使用儀器設備過程中形成的科學數據、技術秘密和知識產權↔️,在規定時間內(由各二級單位自行規定)完成用戶預約申請審批👩🏼💻🛌,按時完成用戶送樣測試的檢測及相關任務🧒🏻,提供可靠的分析檢測結果,為自主上機測試的用戶提供及時的技術支持。
第四章 收費管理與分配
第十四條 學校對大型儀器設備實行“開放共享🤶🏻、有償使用、分類收費”的管理原則。
第十五條 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的收費標準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性的原則製定,收費內容包括材料消耗費、水電消耗費、儀器設備折舊費、設備維護維修費、技術服務費及管理費等🧑🏽。為方便結算,以上費用統稱為測試費#️⃣。
第十六條 收費標準製訂流程:
(一)各二級單位參照本市同類設備技術服務的市場價格、同行標準或政策標準製訂收費標準🂠,並通過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審議👫;
(二)報財務處審核備案;
(三)向學校資產與實驗室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後實施。
收費標準可根據物價變動情況進行調整🕓,調整情況應按上述流程重新辦理。
第十七條 分類收費:
(一)校外用戶的測試費,按收費標準100%收費;
(二)校內用戶的測試費🚇☞,按收費標準50%收費。
第十八條 收費程序🧑🦰:
(一)各二級單位在財務處設立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收入專用賬戶。所有依托大型儀器設備開展對外服務取得的收入均應納入該賬戶統一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測試費由各二級單位根據收費標準、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項目合同或服務協議核算確定📅,由財務處統一收取並開具發票🪲。
(三)校內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一般采用後收費方式,即先使用後收費⛷;校外開放共享原則上采用預收費方式,即先收費後使用🦦。
校內用戶實行項目經費轉賬(凯捷預算👋🏿、市教委財政專項資金除外)👩👩👦,儀器設備管理員按照二級單位及學校財務結算規定完成繳費🪚。
校外用戶在測試前應與大型儀器設備管理員確認相關費用🤞🏻,並按照學校財務結算規定完成繳費。
第十九條 開放共享服務的收入每年結算分配一次🧥🪓,分配方案如下:
(一)20%由學校統一收取,由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二)80%由各二級單位安排使用🦹🏽♀️🤌🏿,用於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維修維護👩🚀、設備的購置和更新、耗材購置、儀器設備管理員進修培訓、人員費用支出等。其中,實驗室儀器設備維修維護支出原則上不低於返還費用總額的20%,人員費用支出原則上不高於返還費用總額的40%🆖。
第五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條 由於違反儀器操作規程與安全規程🧑🏿⚕️,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過錯人承擔責任並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自主上機測試用戶不得攜帶其他人員上機操作🟤,或把儀器轉交給其他人使用,經查實將暫停共享服務平臺的使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用戶負責,並照價賠償➜。
第二十二條 送樣測試用戶不按要求送樣或隱瞞樣品的真實情況,造成儀器設備損壞或損失🏃♂️,由用戶承擔責任和照價賠償。
第二十三條 私自承接對外測試服務業務直接收取費用的,或者暗中額外收費的,一旦發現,經查實後🧿,除追繳全部收入外,將按學校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凯捷領導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執行🧹🧞♂️。學校現有管理製度與本辦法沖突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凯捷体育負責解釋。
凯捷平台
2023年3月20日